一、依法办事的原则
债务清理从大的方面可分为诉讼清债和协商清债两种。但无论是诉讼清债还是协商情债,依法办事部是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清债实践中,人们采取协商情债手段,主要是考虑到企业信誉、合作关系等因素,不到万不得已不诉诸公堂。应该说法律作为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在要帐活动中是存威力的。特别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的思想觉悟有待提高,法制观念需要进一步增强,在一些地区还存在着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如本地土持产不能外运,已订合同难以履行,不同法人代表相混淆等。这些人为造成的债务纠纷,加上有些行政机关于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为清债设置障碍,就需要收债人员依靠法律武器维护白己的合法权益。
二、平等互利的原则
债务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清债并非一味地催款、要帐或采取强制手段进行。在这种情况,要坚持企业平等互助、兼顾对方的原则,以诚恳的态度做一些合理的让步,甚至帮助对方、想办法、改善生产经营状况,往往可以赢得对方积极的偿债态度,在互谅互让的基础广达成致协议,解决债务纠纷。
三、灵活机动的原则
以上两原则告诉我们,要债人员只要在依法行事的前提下一方做出合理让步,就能使问题迅速解决。但有些当事人钻法律的空子,存心拖欠,制造纠纷,如若冒昧让步则难以奏效。这就要求讨债者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采取针锋相对的合法解决方式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