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账,讨债,要债公司详解当债务人无力偿还时可以作为质押的权限及范围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债券、存款单;

(5)应收账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