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账,讨债,要债公司详解民间借贷关于利率的相关规定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人民银行公布的年利率为6%左右,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5%,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事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更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人民银行公布的年利率为6%左右,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5%,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大多数均超过了该规定,于是许多借款人故意欠钱不还,等着出借人起诉甚至主动要求出借人起诉,因为通过诉讼,他们所承担的利率就不能超过银行的四倍。这种恶意欠债并规避法律的行为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也浪费了有效的司法资源。

据初步统计,当前民间借贷事件占法院受理的民事事件总数的20%以上,其中有一部分是因为借款人没有还款能力而导致的诉讼,另外有相当一部分是借款人为了逃避高利息的约定而导致的诉讼。而诉讼的结果是规避法律者反而受到了法律的保护,难免会让人怀疑法律的公平性,使得司法公信力受到质疑。民间借贷中约定的利率本就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自愿,只要不违反法律(是指全国人大或其授权机关颁布的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就应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