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消费在目前已经不是十分稀奇的事了。很多人都会去办信用卡,用信用卡消费然后下月还。那么对于夫妻而言,如果一方还用信用卡特别频繁,欠了信用卡会连累配偶吗。
关于欠信用卡会连累配偶吗,主要是指配偶要不要承担还款的责任。那么主要要看刷信用卡是用来做什么。
1、如果刷信用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刷信用卡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配偶对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个人债务,配偶没有偿还责任。
3、如果刷信用卡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配偶不承还款责任。
4、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配偶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发生的债务都属于双方的,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需要离婚的则需要进一步的处理。那么夫妻离婚之后债务应当如何分配呢?首先需要判断的是该债务是在婚前就形成的还是婚后形成的,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婚前债务,则认定为是夫妻中的一人的债务;如果无法证明是婚前形成的债务则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在婚后一人欠下借款的,并且与人约定好属于个人债务的,也将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需要一人偿还。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对于夫妻存续期间所承担的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后共同偿还。夫妻共同的财产不能够偿还清的,或把财产各自所有,通过两个人协商商议清偿事宜。协商不行的,交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巳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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